问题 | 单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单方起诉离婚的情形中,如果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依然有很大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具体来说,像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违背婚姻忠诚的情况;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的恶劣行为;存在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等,都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 然而,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形,仅仅是因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但这里要注意,原告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提起起诉。 当再次起诉离婚时,由于已经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考量,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这是为了在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间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点,避免轻易地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向法院单方起诉离婚,小李坚决不同意。小朱称夫妻感情已破裂,但未提供如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等法定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判决不准离婚。小朱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案情分析: 1、第一次起诉时,小朱无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虽小李不同意离婚,法院依据法律判决不准离婚是合理的。 2、小朱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期间双方关系等情况,由于有了更多观察考量时间,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增大,这符合在维护婚姻稳定和保障权益间平衡的法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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