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异地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省异地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双方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这就意味着双方要共同行动,不能单独前往。 在申请时,需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它能明确双方的户籍信息; 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 结婚证,以表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要详细阐述双方对离婚事宜的约定和意愿。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这一步非常关键,只有当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受理。 3、接着进入30日的离婚冷静期。 在这30天里,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4、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欲外省异地协议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可以单独去提交材料,小李则认为必须一同前往。他们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材料合格后进入30日冷静期,期间小胡劝小朱不要离婚,小朱动摇,可在冷静期撤回申请,若30日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共同前往则可能拿到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外省异地协议离婚时,提交申请必须双方共同前往,小朱的想法不符合规定。 2、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主意都可撤回申请,小朱若因小胡劝说改变想法撤回申请是被允许的。 3、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前往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才能拿到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