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异地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长期异地的婚姻在办理离婚时同样要经历冷静期。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当这三十天的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么就视作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即便夫妻处于长期异地分居的状态,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也必须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冷静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防止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婚姻的稳定性。 不过,如果存在一方被宣告失踪等特殊情况,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需再经过冷静期这一环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长期异地分居,二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而小李坚持离婚,双方产生争议。且三十天期满后,小李因工作原因未能在后续三十天内与小朱一同前往领取离婚证。 案情分析: 1、关于小朱在冷静期内反悔撤回申请,按照规定,在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想法都可撤回申请,所以小朱有权撤回。 2、对于小李未能按时与小朱一同领取离婚证的情况,根据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领取离婚证,视作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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