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可以在上海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外地户口在上海办理离婚事宜有不同情况。
其一,若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当一方起诉离婚时,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倘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其二,若是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具体的管辖法院或者登记机关往往会因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比如,双方的居住地址、工作地点等因素都可能影响管辖的确定。 所以,在遇到离婚相关问题时,为了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大家可以及时向当地的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咨询,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准确的指导和帮助,让离婚事宜能够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均为外地户口,在上海生活。现双方欲离婚,一方起诉,另一方无经常居住地。同时,也考虑过协议离婚,但不知具体流程及管辖地。 案情分析: 1、因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2、协议离婚需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具体管辖或登记机关因各案具体情况而异,如居住、工作地点等,遇到离婚问题可咨询当地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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