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铺管理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可视为开发商出现根本性违约:
首先是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将房产交付给业主,并已到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可选择退房的最后期限; 其次是由于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的相关证件证明其合法性和合规性,直接导致签署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再者,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明确同意就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设计以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和状况; 此外,如果实际测量得出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的约定房屋面积的差值超过了百分之三这个绝对数值范围内也是可以认定为开发商违反合同的行为; 最后,当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方面的问题或严重影响到房屋日常使用功能时,也应被视为开发商的根本性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