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延期交房解约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屋交付时间超出预定期限,可采取催告的手段以解除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倘若购房者有意解除该合同,应首先履行催告义务。
2、当催告完成之后,逾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如未能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将房屋交付至购房者手中,那么此时购房者便拥有了合同解除权。进一步说明,购房者得以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开发商存在延迟交付房屋的行为、已履行催告义务以及在催告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交付房屋。 3、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催告日起的三个月后开始生效,直至一年后终止。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有权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 此外,若在购房者获得解除权后,开发商再次催促购房者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的有效期将被缩短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