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手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协议,从交付定金之时起,该协议便已然具备了法律效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如若卖方在接收到买家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此时,便应启动定金罚则条款,要求卖方必须向买家全额返还原有定金,同时进行双倍赔偿。在此方面,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确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其额度不得超过交易标的物价值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遵守约定,同样需要以双倍的方式偿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违约行为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然而,其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数额,均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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