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不解除合同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者在遭遇以下任一情况之时,均有权利要求退房:
首先,如开发商未能及时交付所购房屋,且经过有效的书面催告之后,仍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予以履行; 其次,在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时,如果开发商并未告知其有关于合同签订后将房屋设定为抵押或出售给第三方的相关事宜,导致购房者无法实际取得该房屋; 再者,若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绝对值的3%; 最后,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可视为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