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后土地面积减少了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对于房屋面积误差的规定主要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明文规定:若出卖方所提供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且合同中对此有所约定的,则应当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但如果合同中并未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的情况下,则需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包括百分之三)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而在此情况下,买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被支持; 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话,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包括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将由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足,而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属买方;反之,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话,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包括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及利息将由卖方退还给买方,而对于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卖方需要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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