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违约半年能赔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产的交付期限晚于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间长达六个月以上,那么应当责成相关各方通过协商的途径来共同商定违约赔偿款项。在这种情况下,违约赔付的最大金额不得超过该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在合同中并没有对此类事宜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购房者所支付的购房总价,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民银行所制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以此为依据来计算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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