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唐山怎么退还买房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作为购买方支付的通常被称之为定金,而非违约赔偿金。一旦购房者支付了定金,便不得擅自请求退还,尤其是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购买该房产的情况下,定金一般都会按照合同规定不予退还,同时部分房东可能进一步要求购房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然而,若因卖房者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其自身存在欺骗诱导行为等因素,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退还双倍定金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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