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写面积了吗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实地测量所得之建筑面积,关于住宅面积差异补偿事宜,相关现行法令明确规定具体流程如下:若实际测得面积较原签订合同时所记录面积为大,且误差在百分之三之内,购买方应当按照协议中的约定价格进行补充支付;
然而,若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则此额外增加部分之房价款项由出售方承担,并且将这部分所有权转至购买方名下。又若实际面积小于原定合同条款中规定,且误差在百分之三范围内,那么出售方需要向购买方退还相应的房价款项及利润;但是,如果误差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出售方就必须以两倍的金额向购买方归还多收取的房价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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