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一房二卖”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如何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宿的关键性基础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在两个购房合同均尚未被实际执行的情况下,应当坚守签订时间更早的原则来做出最终决定;
其次,如有一方的购买者已成功取得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在此情况下,我们应对相关问题遵循严格贯彻物权优先的原则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再次,倘若双方的购买者都无法成功地获取标的物所有权,这时我们便需要尊重并坚守占有权先行原则;
最后,如果其中一方的当事人已经顺利地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此时我们便应主张履行在先原则,以此来确认其对该房地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