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贷款预售合同模板一般写了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预售合同,作为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其得以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五个要素:首先,在预售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所预售商品房的具体地址、名称以及购买该房产所需了解的基础信息,如房屋面积、朝向、建筑结构等;其次,合同还需载明销售方式、价格、付款条件、房屋实际交付日期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等内容;最后,出卖方须已成功收到购房者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房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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