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意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法签订之房屋购置预约合同,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此种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即视为正式生效。在此前提下,若支付定金之一方未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将无法向对方请求归还定金;反之,如收取定金之一方未按照原定计划执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则需双倍偿还支付给对方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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