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纠纷归什么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纠纷所采取的解决策略,首要的步骤是寻求所在村委员会提供的调解服务以期达到缓和矛盾的效果。紧随其后,当事人或许会考虑借助于乡土地事务机构、县土地管理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以便更为深入地解决所面临的问题。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审核权力归属村委会层面,而乡村地区主要承担着房地产登记和信息管理方面的工作。一旦宅基地产生了任何形式的纠纷或争论,应当由乡级政府单位以及县级经济管理站共同承担起仲裁责任。若对于仲裁结论表示不满意,当事人便有资格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民事诉讼申请以此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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