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滕州购房付定金后还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尚未签署的购房合同所涉及的定金是否可进行退回处理,应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首先,需要查看在双方支付定金过程中达成的具体约定。若其中并无明晰规定,通常情况下可考虑进行退款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其次,若由于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缔结,则需遵循定金罚则。例如,若因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消费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相应定金的请求。然而,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并且房地产开发商并未对此有所隐瞒或欺骗行为,那么消费者仅能单方面索取定金,同时还须依照认购书中所载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建议消费者积极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最后,若因对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存在分歧,从而导致未能成功签约,此时定金理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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