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交了定金不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购房者违约并决定放弃购买房屋,则交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然而,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的国家政策变动、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并不归咎于任何一方,在此类情况下,所交付的定金可全额退还; 另外,如果售房者单方面违约并导致购房者拒绝继续履行合约,那么所支付的定金也可以被全数退还,且还可以额外获得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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