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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啥叫商品房预售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之间经过协商约定,由预售方在约定的特定时间段内将已经建造完成的商品房的所有权移交给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期限接收商品房的正式书面协议。根据我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系指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进程中将尚未竣工完成的房屋提前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交易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采取分期支付房屋价款的方式,这与分期付款买卖相似,然而其并非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因此,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房屋标的在出售时并不存在,或者说该房屋尚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竣工;其次,预售商品房通常是由开发商已经明确的地段、楼房、面积以及附属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以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进行标注,购房者只需根据开发商所提供的各项条件从中挑选适合自己的房屋;最后,预售商品房属于附期限的交易行为,购房者需要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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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0: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