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付定金要签购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易中,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责任,则无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而言,若是未有履行其约定的义务,那么他将不得不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原定金额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此外,当债务人按照既定承诺完成了债务清偿之后,根据协议规定,定金应当被转换为相应的货款价值,或予以收回。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并不具备双倍返还的性质。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先行签订认购协议书并缴纳定金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的必要步骤,购房者有权选择直接与开发商协商并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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