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买房团购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房者所支付的团购费用显著地高出其评估的价值,虽然在签订销售房屋协议时并未将此项支出列入其中,但如果满足以下几个严格的标准,购房者仍然具备权利要求收回这部分资金。首先,我们要全面评估购房者在此次交易过程中是否承受了任何经济上的损失,主要是通过比较团购费用和备案合同中所明确标注的房屋价格总额,以及对比该数值与签署合同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之间的差距来判断;其次,我们还需要关注购房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如果答案为肯定,那么就应该将团购费用视为房款的一部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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