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安置房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同,即预先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它属于一种预先约定的合同类型。严格来说,该合同具有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订立的法律效应,法律对其作出了相应的明文规定。概括而言,房屋预售合同是一份由预售方与预购方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将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进行转移的合同。在此基础上,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因此,房屋预售合同具备合法且有效的法律约束力,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被广泛应用。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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