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是原账户退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退还购房定金的相关法律条文及程序要求,其详细的准则规定如下所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因为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导致房地产交易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行,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买者有权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申请退还所支付的定金;其次,如果在预先订立的协议(即预订书)中有明确规定购房合约的签约期限,只要购买者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确实希望取消预定并索回定金,那么他们就有权利这样做。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查阅合同条件变更的记录或者原始对话的录音,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佐证材料;最后,对于那些尚未获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书的内部认购类房产项目,无论出现任何情况,购买者都可以无条件地要求退还定金,并且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取证工作,只需要依法提起诉讼即可。以下是具体的退款流程介绍:首先,购买者需要向指定的商品房开发公司提交收取购房定金时的相关凭证,这将有助于开发商审查购买者的身份以及定金的数额是否准确无误,从而为之后顺利退还定金做好充分的准备;其次,在完成上述步骤并得到确认后,如果确定购房定金可以退还给购买者,那么该商品房开发公司将会把原本收取的定金,如数退还至购买者的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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