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驻马店购房交了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定金在理应得到偿还却未能实现这一情况的解决方案,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层面:首先,购买方有权利选择与出售方展开友善而深入的沟通来探讨定金的退回事宜,共同努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其次,购买方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者相似性质的组织机构)的援助,借助他们的调解能力以及权威性,力求公正合理地解决争议;再次,购买方也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的维权投诉热线“12315”进行举报申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如果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有效解决问题,购买方还有权采取法律行动,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按照相关规定向其归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商定;然而,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则被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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