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延期交房烂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建筑项目未能完工所涉及的维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若开发商无法按时交付住房,则属于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和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开发商提出支付违约金的要求。通常而言,购房合同中将会明确列出关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具体违约责任以及相应的处理方式。例如,若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期限较短,购房者便可依照超过逾期时间部分的天数,向开发商要求支付对应的违约金;其次,若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期限已达到了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定程度,或者在购房者发出催促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完成房屋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开发商已经处于破产边缘,那么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采取解除合同的行动。因为一旦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力偿还房款,那么购房者将极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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