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预售合同可以作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这么做。
2、在双方达成共同协议后,合同便可予以解除。 3、我们必须明确,撤销与解除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4、在民法领域中,撤销权属于可变更及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部分,而可撤销之合同则主要指那些意思表示并不十分真实的合同。 5、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因此它被视为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然而,它又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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