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权益争议,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以解决。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商事判决、裁定中,当事各方均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若有任何一方未能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有权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或经审理案件的法官将案件移交执行官员执行。然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分涉及特定类型房地产的争议事项则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