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预售合同怎么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主要涉及如下方面。若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在法定框架下进行签订且符合相关规定,则合同应视为有效。倘若未能及时完成登记备案手续,这通常并不直接影响到该合同的法律效力。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对于此类事宜另有约定(例如通过协议方式),那么这类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即便如此,只要一方已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且相对方予以接收,那么合同仍将继续保持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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