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怎么才叫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列情况均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约行为:首先,在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开发商依然擅自将该房产出售给了第三方;其次,在未得到买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修改或变更;接着,无正当理由地违反原定合同规定,拖延交付房屋日期;以及,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房屋所有权的移交手续等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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