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合同已经签了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对于退房事宜,并未设立具体的期限限制。若开发商未能履行承诺,置业者有权选择解除合约关系,要求退还购置房产,同时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进行追责,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三类情形:首先,若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的时间达到一定限度,则构成实质性的违约行为;其次,若所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的结构性质量问题,无法通过修复手段恢复至符合约定的标准,亦或修复后依然无法达到该等标准时,置业者亦拥有解除合约和要求退还房产的权利;最后,因开发商的过错导致置业者无法按照法律规定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之时,同样赋予了其解除合约和要求退还房产的资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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