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买房后想退房怎么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购房者得先向开发商发送退商品房的正式通知。
首句应改为:基于购房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例,在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之后,开发商有责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退房操作。
2.若购房者决定启动退房程序,15个自然日后,开发商需无条件归还购房者已缴纳的所有房款,并需全力协助办理购房者与各类贷款银行撤销或终止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所有相关手续及文书,在这些手续和文书尚未签署之前,即使在接到银行的还款压力之下,开发商也不得用金钱或是其他方式偿还原购房者所承担的每月借款利息以及本金。
二句应调整为:为了妥善处理好所有的退房程序及后续事宜,同时避免因延期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与误解愤怒等情况的发生,在此我们建议开发商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代替购房者去全面应对银行方面每月的欠款支付问题,包括本金与利息的支付过程,甚至可用诚信度和信誉作为保证,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银行方面的各项所需,以此示其对退房流程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态度。
3.最后一步就是开发商退还房款的环节了。在收到经过正式审核通过的退房申请和证明材料后,开发商应全力配合并完整无误地将购房者支付的总金额返还至购房者个人指定账户中,同时积极快速地整理、归档及提交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各贷款银行与此有关的所有还款事务,确保所有退房程序能够顺利,高效且完美地完成。
三句应修改为:考虑到退房过程的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意外情况,比如退款金额的核定、资料的审理和审批、资金的划转等诸多繁琐细节问题,我们强烈建议开发商能认真对待这个关键环节,尽速解决所有退房过程中所涉及的财务问题,以此展现其作为商业主体的成熟与专业形象,增加消费者对于开发商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3: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