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退房迟迟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客户您好,关于您退房事宜的相关流程如下所示:首先,非常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贵公司或企业的合作伙伴。如需退房,请您向我们发送正式的退房通知;接着在收到您申请的第十五天之内,我方会竭尽全力为您完成各项繁琐但必要的手续。具体而言,在您提出退房请求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之内,我们保证开发商将无条件全额偿还您所有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主动承担起为您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是终止所有相关合同手续的责任;再次重申,房屋开发商将在您向我们提交退房通知之后,主动将所有购房金额全数归还给您,同时我们还会为您细心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贷款银行相关的还款手续,确保您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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