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发生纠纷咋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后选择退房这一行为,其退房的合法时间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然而,当因房地产开发商方面的严重违约而致使业主权益受损时,业主完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自身权利以实现合同的解除,从而达到退房的目的,并且向开发商追索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责任。此类违约行为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核心要素:1.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房屋交付工作;2.出让的房屋存在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经过努力修复仍无法满足合同对于质量标准的约定要求,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行使其退房权;3.由于开发商方面的直接原因导致业主无法获得法律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书延迟发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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