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维权索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质量方面发生问题时,购买者可遵循购房合同之中所载明的相应条款,以确认房屋所现存的质量问题,并依此提出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妥善修复及对因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当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以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权后其主体结构经过核实确定仍未达到合格标准时,购买者有权选择终止交易,收回房产。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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