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拖延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情况,作为购房者您拥有索要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权利。您可首先尝试与开发商展开诚挚且富有建设性的对话,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以期能就违约金赔偿达成共识。然而,若此次协商未能成功,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事实依据并做好提起诉讼的充分准备。对于违约金的赔付金额,如开发商已与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我们将严格遵照该约定的具体数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式执行。当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等现象存在,您作为当事方是有权利提出适度降低的要求;而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明显偏低,导致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时,您亦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适当加大违约责任的主张。另外,若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作出详细规定,则相关事宜将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或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出具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