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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注销几年还能起诉之前的债务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后,如果之前未进行清算工作,或者清算程序不符合规定,那么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债权人依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在面临解散的情况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并且,在清算工作结束并且办理完注销登记之前,公司依然具备法人资格,能够以自身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
不过,一旦公司完成了注销,其主体资格也就随之消失了,按照一般原则,是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去提起诉讼的。
但要是出现了股东没有履行清算义务等相关情形,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向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它的起算时间是从债权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明确知道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也就是说,在公司注销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特别留意股东是否履行了清算义务等问题。
如果发现存在未履行的情况,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公司注销前未进行清算,注销后,债权人小李要求小朱等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朱认为公司已注销不应担责,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公司解散应依法清算,该公司未清算就注销,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小李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晓权利受损及明确知道义务人之日起算。小李在规定时效内起诉,其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小朱等股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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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3: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