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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不能偿还的债务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企业破产且借贷无法偿还时,依照法律法规所设定的顺序,在破产程序执行过程中对其进行清算。
倘若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按法定顺序偿还其他债务之后,仍然存在未能偿还的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些债务将不再得到清偿,债务人也无需再承担清偿责任。
此举旨在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极端情况下,确保经济秩序的稳定及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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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2: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