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后欠银行的钱怎么还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破产的状况下,其需要遵循破产法规定的方式方法向银行偿还欠款。
在处理破产事务的过程中,将会对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清算及价值评估,依照特定的顺序与比例来完成债务的清偿工作。 首先,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将被视为优先级别的事项,从破产财产中予以优先拨付并进行清偿。 接下来,将对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进行妥善的清偿安排。 随后,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的税款也将依次得到解决。 最后,普通破产债权,包括对银行的债务,才能进入清偿环节。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企业的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需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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