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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无力偿还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个别公司或者个人由于严重财务困境而无法承担其所背负的债务责任时,事情往往变得相当复杂且棘手。
在此类特殊情景下,首要任务是遵循适用于破产法的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若涉及到企业破产,那么法院将指派破产管理人员来接管该企业的全部资产,并对这些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算与评估,然后根据特定的顺序以及比例,将这些资产公平地分配给所有的债权人。
至于个人破产方面,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破产者便有可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获得对其剩余未清偿债务的豁免权。
然而,在整个破产过程中,破产者的消费行为及经济活动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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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7: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