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破产后债务法人不承认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公司在申请破产之后,法定代表人表示不愿承担债务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我们建议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以便依法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能够达成一份有效的和解协议,那么从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该债务人将无需再履行任何还款义务。 关于破产财产的偿还顺序,请参考以下内容: 首先,需先用于支付以下款项: 破产相关的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等。 其次,共益债务,即在清除其他所有费用后剩余的救助性余额。 然后,当以上两项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偿还顺序如下安排: (1)破产责任人应负担的工资及医疗费用; (2)负债进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行政法令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额; (4)除上述指明项目外的社会保障基金和税费; (5)最后处置的便是一般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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