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需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求法庭实施公司强制性清算程序所需满足的各类必要条件可概括如下:
首先,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该公司已实质性解散; 其次,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能依法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法定清算工作,或者尽管已经成立清算小组然而其故意拖沓并无实际行动以致影响清算进程的推进,或者存在其他任何违法操作清算事务可能危及其债权人或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 最后,当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或股东有权向法院提起强制性清算申请,而在此期间,若公司没有对强制性清算申请予以明确反对意见。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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