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除具备一般的法律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特殊条件:
首先,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的最低限制人数,即需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作为发起人,并且其中至少应有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常住户口或居留权。 其次,发起人需要确保公司章程中所述的股本总额或实际募集的股本总额得到了全体发起人的肯定及承诺。 再者,股份的发行和公司的筹办程序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发起人还应当负责起草公司章程,并经过设立会议的讨论予以通过。 此外,公司名称以及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组织机构也需要提前设立。 最后,公司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也是认证其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在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激励设立和公众募资设立两种不同的方法可供选择: (一)激励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全额认购公司计划发行的所有股份以设立公司。 (二)公众募资设立,则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剩余的股份则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或者针对特定群体进行募集以建立该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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