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期从何时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追诉期的计算起始点通常是犯罪行为结束之日。
倘若犯罪行为存在连续或者持续的状态,那就得从该犯罪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追诉期。 就拿连续犯来说吧,每当一次犯罪行为完成后,追诉期都得依据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来进行计算。 追诉期限的长短是由犯罪的法定刑来决定的,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追诉期规定。 具体而言,当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时候,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要是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经过十年就不再追诉;若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就不再追诉;而当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时,经过二十年就不再追诉。 不过,如果在二十年以后认为确实有必要追诉的,那就必须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案情回顾: 小朱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前几次盗窃结束后,又在最后一次盗窃中得手。之后警方介入调查,争议点在于对小朱追诉期的计算起始点,是按每次盗窃分别计算还是从最后一次盗窃结束之日计算。 案情分析: 1、小朱的盗窃行为属于连续犯,按照相关规定,追诉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而非每次盗窃行为分别计算。 2、对于小朱盗窃行为的追诉期限长短,需根据其犯罪对应的法定刑来确定。若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不再追诉;若在相应追诉期内,司法机关可依法追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