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参赌人员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网络赌博领域中,涉及到的法律主体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还需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当事人只因对赌博偶然产生兴趣,且所涉赌资数量有限时,仅被视为违法行为,很有可能将面对相应的治安行政管理处罚。 然而,倘若存在将赌博作为日常主要谋生手段或召集多名成员参与赌博活动、设立专门的赌博场所等情况,便相当于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 其中,所谓的“以赌博为业”指的是某人过度沉迷于赌博之中,经常性的进行赌博,并依靠赌博所获收益来维持其基本生活所需。 而所谓的“聚众赌博”通常包含了三个方面的要素: 组织至少三位以上的赌徒进行赌博活动; 赌场经营者在每次的赌局中都能获得抽水盈利,且累计金额至少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 赌资金额以及参赌人数总计必须超过二十人次。 综上,我们需要综合参照网络赌博者的赌博方式、赌博频率、赌资数量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