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手房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携带的材料是买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完税证明,如果买方已经结婚,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卖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原房产证,过户申请书,身份证等有效材料,一般二手房房产过户最好是买卖双方当面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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