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赌博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大量人群参与的赌博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到赌博罪这一严重法律问题。
赌博罪之主体,即是那些以获取暴利作为犯罪目的,针对众多人群进行聚众性质赌博活动,甚至最终把赌博当作其主要职业的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所谓的聚众赌博,就是指一个特定的个体或团体,以组织者、召集人或引导者的身份,吸引大量民众参加赌博游戏,在这些游戏中通过抽取赌金的方式攫取个人利益。 而关于该行为的法律定义和法律后果,我们都需要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聚众赌博的案件立案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参与赌博的人员数量必须至少达到3名以上; 其次,每一局或每一次赌博行动中,参与者所支付的赌金总额必须累计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 最后,除了参与人数和赌资金额之外,赌博行为还必须在持续时间上达到一定程度,例如在整个赌博行为中,参与人数累计要达到20人以上,或者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有超过10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了境外赌博行为,且同时还存在这类群体从赌博行为中获得回扣或者代理费用的情况。 一旦上述情况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赌博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具体的刑罚则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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