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罪提供资金的认定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赌博罪中的“提供资金”进行法律认定时,我们需要综合考量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需要探究提供资金之人的主观心理态度,判断其是否明确知道所提供之资金将会被用于赌博行为。 其次,需要关注资金的具体流向与用途,评估该款项是否确实指向了赌博相关活动。 再次,资金的数量规模以及给予的频度与次数也是判断提供资金之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 最后,若提供资金者积极参与到赌博活动的组织策划过程之中,甚至从中获得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收益,那么他们往往也将被判定为犯有赌博罪中的“提供资金”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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