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人代付是不是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人代付本身并未直接涉及洗钱犯罪的构成要件。
洗钱罪,即在主观上明确知晓该款项为贩卖毒品、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或金融诈骗犯罪等所得及其收益,并且为了掩盖或隐瞒这笔财富的来源和性质,进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流动,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洗钱罪的具体行为包括:
1. 提供资金账户; 2.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 3.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 他人代付可能涉及到上述行为中的某些方面,但是否构成洗钱罪,还需要具体分析代付行为是否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以及代付行为是否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目的。如果代付行为仅仅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没有涉及上述洗钱罪的行为,那么就不构成洗钱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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