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减轻刑罚情节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洗钱罪的量刑方面,若犯罪者存在以下减轻处罚的情节,其所面临的刑罚将得以降低:首先是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身罪行,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其次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地位; 再次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有立功表现,例如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等; 最后是积极退赃,以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等。 以上这些情节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都有可能成为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从而使犯罪者获得相应程度的刑罚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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