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骚扰威胁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诸如骚扰和威胁这样的不当行为甚至可以涉及到更为严重的犯罪构成,比如寻衅滋事犯罪等。
一般的定义是,只要是故意追逐或者阻挡他人,或者使用侮辱性或威胁性的言语针对某人施行骚扰和威胁教育,并且如果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地具有严重性,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犯罪。 恶劣程度的评价准则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多次反复实施骚扰或威胁,对被害者产生过度的精神压力并导致其无法恢复正常生活,甚至出现自杀等极端情况; 或者是引发了其他人的精神失常,甚至导致他们选择自杀等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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